医药冷链风控与资源配置亟待加强
不久前发生的山东疫苗事件把医药冷链物流推向了风口浪尖,短短几天时间,让老百姓认识到了医药冷链物流对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性。
“中国医药冷链物流的监管与物流运营水平确实大大落后欧美发达国家,发展医药冷链任重道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在出席近日于北京召开的2016(第五届)中国医药冷链物流峰会时做出如上表示。
就在4月1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与此同时,国家卫计委也出台新规,要求第二类疫苗由审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集中采购,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加强疫苗冷链管理,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防御接种异常反应保险机制等等。崔忠付指出,这无疑将推动医药冷链的受重视程度和行业发展。“未来希望能借助大数据的手段使得医药冷链的流通过程更加完善。”
同样突出的问题还存在于医药冷链物流相关的法规标准内容不统一。崔忠付指出,首先是GSP和GMP的冷链标准不统一,GSP中有明确规定,虽然有冷链的要求,但个省市解读不一样,理解程度也不一样,对冷链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而且企业自律性差,并没有完全按照国家的法规来执行。在医院方面和疾控中心同样面临这些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医药物流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第三个突出问题是医药冷链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我国医药冷链的分销模式主要是小批量、多批次的的运输,难以形成一定的规模开展集运,尤其是在不发达的三、四线城市,物流市场落后,具备冷藏品运输条件的设施设备寥寥无几,此外大型医药冷链物流企业数量也太少,制度化水平不高,在药品冷藏、运输、分捡、包装等方面效率不高。
第四是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发展相对滞后、行业市场化程度低。出现多、小、散、乱现象,一般有实力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能保证药品质量,一些小的物流公司缺乏药品冷链运输的意识,再加上成本因素的影响,难以保障冷链运输,尤其药品送到二三线城市或者偏远地区存在安全隐患。
今年2月,国务院取消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审批等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引发行业强烈关注,崔忠付指出,取消是意味着全面放开还是监管更加严格,仍需看具体工作实施,后续也期待一些细则出台。从社会整体上来来看,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审批,无疑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这对于进一步激发药品物流市场活力,降低物流运营成本,提高行业效力。
此外,信息化程度滞后和专业人才的匮乏也成为医药冷链物流业发展的障碍。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我国医药冷链物流从供应链顶层到底层涉及医药制造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等,由于受技术条件制约,这些物流节点没有实现完全联网,难以实现信息共享,无法对药品温度进行实时监控。多数物流公司采用在出货和进货时进行温度测定,这种人工确认温度的方法不能实现温控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只有提高信息化程度才能保证医药产品全程的温度监控和控制。
今年3月1日国家发布《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完善企业物流信息系统,要充分利用审批药品集中采购的平台信息资源,构建全国药品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药品的价格、用量、质量、流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共享和法规追溯机制,业内普遍期待医药物流信息化的进程能够加快。
而同时,随着近年来中国物流产业蓬勃发展,企业对物流人才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但是与之相应的物流人才教育培训却跟不上产业发展的步伐,全国各地医药物流人才缺口很大,至于物流领域的新兴产业--药品冷链物流,人才缺口则更加严重。医药冷藏品具有高时效、高价值、容易变质的特性,这就要求员工具有较强的物流专业水平,既要懂物流又懂医药,但是目前而言,学校的教育方式与企业结合相对少,学生只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而往往实践能力较差,很难胜任企业所交给的岗位任务。
聚焦“大数据下,医药冷链风控与资源配置”的2016年第五届中国医药冷链物流峰会是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来自生产制药企业、医药流通企业、物流企业、技术设备、医药健康产业园等领域的500余人参会。旨在关注我国医药冷链物流业的健康发展,为医药及药品流通领域给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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